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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碗田"必须严加保护
引用本文:王国林."饭碗田"必须严加保护[J].国土资源,2007(1):9-10.
作者姓名:王国林
摘    要:保证粮食安全,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专门用于生产粮食,不能移作他用,更不能转为非农业用地.我国划出一定的土地面积作为粮食专用地,称为"基本农田",还颁布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基本农田是"饭碗田",2001年全国划定16.32亿亩,预计我国人口高峰时将达到16亿,平均每人1亩."十五"期间耕地保护的目标,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6.28亿亩.但是不少地方由于急于要发展工业,提升区域实力,将增收困难的农业撇在一边,特别是不以种粮为主的省份,基本农田被蚕食鲸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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