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足浴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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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劲松,马兰英.对足浴场所卫生监督管理[J].中国公共卫生,2004,20(6):764-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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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劲松 马兰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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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监督所,110042 2. 辽阳市宏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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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足浴是传统的保健服务项目。除洗脚外。还包括药浴、足部按摩、修脚等。当前足浴服务业务发展迅速。1999~2003年。沈阳市和平区足疗场所数每年以40%左右增加。因此。加强对其卫生监测和监督管理势在必行。我们于2003年9月对全区137所足浴室进行了卫生学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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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足浴场所 卫生监督 监督管理 卫生知识 |
文章编号: | 1001-0580(2004)06-0764-01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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