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事故机场救护改革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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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建忠,陈国华,魏韦华.飞行事故机场救护改革探讨[J].中华航空航天医学杂志,199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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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建忠 陈国华 魏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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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39690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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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统计空军某一时期飞行事故39起,其中一等16起(41.0%),二等9起(23.1%),三等14起(35.9%)。发生于机场内的22起(一等5起,二等3起,三等14起),占56.4%。又统计空军某部飞行事故20起,其中一等12起(60.0%),二等4起(20.0%),三等4起(20.0%),发生于场内的9起(一、二、三、等各3起),占45.0%。上述59起事故中,发生于场内的二等事故6起,飞行员均在航弹爆炸前自行离机。发生于场内的一等事故8起,因飞机座舱变形,开盖失灵,飞行员昏迷或无力脱离飞机,在飞机起火爆炸中牺牲。在这些事故中,消防和医疗救护措施未发挥任何作用,说明现行救护模式不适应实际需要,必须从人力、物力、设备、训练、组织方面进行改革,突破灭火、防爆、救人离机三大难题。宜配备载水、土、泡沫剂的消防车,大面积的石棉覆盖罩;研制个人或集体用防火防爆的装置,从火中抢救飞行员;装备抢救飞行员窒息、骨折、出血的药品、器械;制订抢救预案,各专业协同演习,统一指挥并保持救护技术力量和装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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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航空事故 急救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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