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外资并购法律监管制度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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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冠 谭异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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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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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具有完善的外资并购法律监管体系,并且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外资并购水平。中国,作为目前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也日益兴盛,相应的法律监管体系也逐步完善。中日两国的法律监管制度的调控范围,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性审查、反垄断审查、公司持股和收购上市公司审查方面的相关规定各不相同。我国应当从建全外资并购法律体系、保障国民经济安全、清晰反垄断的界定范围以及完善公司持股与公司上市审查制度等方面借鉴日本法律经验以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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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资并购 中国 日本 法律监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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