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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事故概念的认识
引用本文:王冬黎,尚艳芳. 对医疗事故概念的认识[J]. 护理研究, 2003, 17(19): 1167-1168
作者姓名:王冬黎  尚艳芳
作者单位:471001,河南省洛阳市卫生学校
摘    要:20 0 2年 4月 16日国务院公布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提出医疗事故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1] 。”现对此概念中有关内容的认识叙述如下。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 1994年 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如各级医院 ;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 ,如医师和护士等 ;医疗事故即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

文章编号:1009-6493(2003)10A-1167-02
修稿时间:2003-05-09

Knowledge About the Conception of Medical Negligenc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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