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法学的协调发展 |
| |
引用本文: | 夏吉先,赵卫东. 论我国刑事法学的协调发展[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 0(1): 3-13 |
| |
作者姓名: | 夏吉先 赵卫东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在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推动下 ,二十年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作为既具有社会科学属性又具有自然科学属性的刑事法学的发展 ,也毫无例外。我国的刑事法学已基本形成了学科体系。各门学科都不同程度地有了自己的格局。其科研成果对我国刑事实务工作的开展 ,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 ,刑事科学的进步和发展 ,也是很不平衡的。这主要表现在 :学科建立有先有后 ,有的基础较雄厚 ,有的基础较薄弱 ;在各门学科之间 ,有诸多问题呈断裂现象 ,而未能“衔接” ;某些带有共性的重大课题 ,还没有适合大家…
|
关 键 词: | 刑事法学 例外 中国 十年 科教兴国战略 学科体系 属性 格局 程度 |
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Criminal Science in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