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利用2007—2018年我国财政支出相关数据,从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两个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及差异。实证结果表明:财政支出的总水平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存在正相关显著影响,且保障性财政支出的影响程度为0.7555,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影响程度为0.5972;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三个方面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产生影响;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分别对重度贫困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影响程度最大,并且保障性财政支出和生产性财政支出分别增加1亿元时,重度贫困地区和贫困地区居民的收入会相应增加583100元和116600元。因此,在增加保障性财政支出投入的同时,增加生产性财政支出的投入既有利于增强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又有利于缩小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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