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中国商法的归宿
作者姓名:熊艳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那么要不要制定商法典?反对声不绝于耳。但是历史传统采民商分立体制决不是偶然。11世纪欧洲商人阶层的出现、中世纪商人遭受的歧视以及商事规则难以为民法所包容使得商法典产生,商法在形式理性上不如民法典完美不是由于商法自身内在联系性不如民法强,而是由于形式理性源于《民法大全》,民法典可以汲取营养,而商法没有。中国商法的最佳归宿就是法典化。

关 键 词:归宿 中国 形式理性 民法典 民商分立 历史传统 商人阶层 商法典 中世纪 联系性 法典化 制定 汲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