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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改造起纠纷合同一签两万年
引用本文:姚晓娜,柳昌林,金敏.农网改造起纠纷合同一签两万年[J].农村电工,2001(4):29.
作者姓名:姚晓娜  柳昌林  金敏
摘    要:据新华社消息 7年前,海南省三亚市供电公司与一私营企业签订了一份有效期长达2万年的供电合同。由于合同时限过于荒谬,不仅没能保障私营企业的利益,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三亚市的农村电网改造,并引发了纠纷。 三亚市崖城镇多年来一直没有通电。1993年,三亚市供电公司和崖城镇政府在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委托私营企业崖州开发建设总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崖城电网。崖州开发建设总公司为此交给三亚供电公司电源建设费110万元。电网建好后运行正常,实现了村村通电。但由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长达2万年,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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