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体系完善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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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子璇.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体系完善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4):14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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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子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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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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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2001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讲话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口号自那时就传播开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并积累了宝贵经验.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步发展和成熟,不再是空谈.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国共产党首次在中央全会上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将从依法治国的理念出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初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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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 依法治国 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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