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与非洲植物品种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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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勇,王霞.TRIPS与非洲植物品种保护[J].电子知识产权,2005(10):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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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勇 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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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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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适用,植物品种保护已迫在眉睫。它特别提及了对植物品种的法律保护形式。27.3(b)规定成员国要通过专利、有效的基因保护制度或任何综合的措施为植物品种提供保护。协议要求,成员国可以不授予植物新品种以专利,但必须以其他专门法给予保护,不允许在这项智力成果的保护留下空白。在非洲,除了少数国家,植物品种保护的引进还是新奇事物。非洲国家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设计方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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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植物品种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非洲 植物新品种 保护形式 保护制度 智力成果 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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