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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风险防范和电费清欠的法律手段
引用本文:王利军,赵欣.电费风险防范和电费清欠的法律手段[J].农村电工,2006,14(2):19-20.
作者姓名:王利军  赵欣
作者单位:057300,河北省鸡泽县供电公司
摘    要:严格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关系,说到底是一种供用电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靠合同来规范的。供电企业的收费权,包括收费时间、收费额、收费方式、收费措施等都是建立在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基础上的。我们判断用户是否欠交电费,欠变多少,欠交多长时间等,都要依据供用电合同来判定。所以,严把供用电合同签约关,是防范电费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必须严格依法,做到以公平原则来设定双方的极利和义务。

关 键 词:风险防范  电费  法律手段  供用电合同  市场经济条件  供电企业  收费权  社会主义  合同关系  权利义务
收稿时间:2005-11-20
修稿时间:2005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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