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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解除患乙肝职工的劳动合同?
摘    要:劳顾问:我单位是一家中外合资的酒楼,经营饮食业。1996年12月招收一位女职工(劳动合同制工)当服务员。1999年1月该职工患乙型肝炎并住院治疗后至1999年2月出院。出院后单位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建议书”,批准其休病假至5月。1999年6月该职工到医院复查,肝功能已恢复正常,无自觉症状和阳性体征,但 HBsAg 仍为阳性。按食品卫生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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