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落实好“五条禁令”,临洮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后,主动擦亮消防窗口,推向前台办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首先,大队将办公室由县公安局机关三楼搬到大门口醒目地点,设置了指示标牌、警民联系簿、意见本和执法监督台,张贴公布了火灾扑救、建筑审核等内容的服务项目和办公程序、收费标准及公安部“五条禁令”。做出了“抢险救援、为民解难”的承诺。同时,购置了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使外观耳目一新。其次,完善值班备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