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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学需要区分技术与生产力
作者姓名:姜奇平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
摘    要:<正>承不承认技术具有历史发展带来根本性变化,是数字经济学要先解决的问题。《数字经济学:制度经济卷》的根本方法是历史方法。以数字化、东方化为有别于现有学说的方法论特质。数字经济需要以经过新综合后的经济学新框架来加以解释,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出现了新的生产力这一新解释对象。信息生产力具有与工业生产力不同的经济特征,比如它可以使差异化、多样化从不经济变得经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出现新变量;它具有使用上的复用性,使服务模式如云模式比产品模式更具经济性;等等。这些变化可能带来范式转变,如全要素生产率、服务业生产率之谜,改变经济学的议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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