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 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
| |
引用本文: | 李军,黄宝印.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 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8(4):61-63. |
| |
作者姓名: | 李军 黄宝印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科处 |
| |
摘 要: | 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李军黄宝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法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甚至一度中断。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和1981年实施学位制度以来,法学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逐渐走上了制度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