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河南省监察厅 关于河南省重点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摘    要:<正>各省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监察局: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省主要防洪河道、蓄滞洪区、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防洪河道上的橡胶坝、重点在建工程、黄沁河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通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本地区的其他河道、水库、水闸等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关 键 词:行政首长负责制  防汛抗旱工作  防洪工程  责任人  指挥部  河南省  通报  监察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