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南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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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新民.关于苏南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几点思考[J].苏州大学学报(工科版),200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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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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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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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正是我国城乡涌现出来的一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它是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劳动群众在改革实践中的伟大创造,是苏南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改革的主导形式。1股份合作制的理论价值股份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村80年代“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物。当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对原村或集体资产和企业进行产权界定,折股到劳(人)后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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