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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存机制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与自治——以上海市为例
引用本文:任丹凤.共存机制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与自治——以上海市为例[J].社会工作,2012(2):36-39.
作者姓名:任丹凤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上海201701
摘    要:当前转型期的基层社会治理处于"街居制"与"社区制"共存的状态。因街居制与社区制是基于截然不同的社会治理理念而形成的社会治理机制,当前基层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是因为社会治理环境、治理机制和治理理念没有相匹配而造成的。社区制取代街居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它需要在体制、机制上发生改变和完善。其途径是,以服务型执法确立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角色;简政放权、行政管理重心上移;以预算制度保证决策主体与执行主体的效率;以法治建设保证转型后的社会治理机制不走样。

关 键 词:共存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  共治  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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