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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药品案件案由的确定
引用本文:张树森,吴慈俊.假劣药品案件案由的确定[J].中国药事,1998,12(3):159-160.
作者姓名:张树森  吴慈俊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地区卫生局
摘    要:假劣药品案件案由的确定张树森吴慈俊(江西省赣州地区卫生局341000)自《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了大量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但在填写执法文书过程中,限于药品监督员素质而不够规范。笔者仅对假劣药品案件案由存在的问题及确定方式...

关 键 词:假劣药品案件  案由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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