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司法强制裁执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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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建华,杨华.浅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司法强制裁执分离[J].浙江国土资源,2013(5):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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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建华 杨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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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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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杭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迅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激增,大量的集体土地房屋被拆迁,拆迁引起的矛盾日趋尖锐。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因个别“钉子户”的无理要求而受到阻碍,无法顺利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取消了“行政强迁”,其后一年多时间内因无司法强制执行政策文件依据,致使集体上房屋拆迁工作更加举步维艰。201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7月12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问题解答》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裁决案件一并纳入执行范围,杭州主城区市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司法强制执行才有章可依。本文通过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司法强制执行工作的有益探索,摸索出一条符合杭州特色强制执行“裁执分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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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拆迁工作 集体土地 司法 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 建设工程项目 强制执行工作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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