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执行 稳妥完善——谈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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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宗翁.坚决执行 稳妥完善——谈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问题[J].中国农机监理,2004(6):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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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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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己于5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对农机监理部门来说,实施该法仍有一系列尚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顺利实施,关系到农机监理行业如何健康发展,关系到如何保护“三农”利益等一些深层次问题。一、农机部门在乡村道路对拖拉机实施执法检查的职责、处罚职责和道路外的农机事故处理的职责不够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牌证核发、年度检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年度审验等职责赋予了农机部门,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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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 执法主体 农机监理 农机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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