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及危重患者护理病例讨论的实践与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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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改瑛,刘菲.死亡及危重患者护理病例讨论的实践与成效[J].武警医学,2009,20(10):955-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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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改瑛 刘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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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山西总队医院护理部,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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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明确要求,患者死亡1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并做好记录。如果能从护理角度进行讨论,探讨抢救过程中及抢救后存在的护理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不仅有助于临床上的诊断和治疗,也能够提高护士的整体护理水平。《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也明确指出,要建立与完善护理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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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亡 危重 病例讨论 护理 |
收稿时间: | 2009-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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