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应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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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菊嫱.医院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应改革[J].中国卫生经济,19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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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菊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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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卫生厅计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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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现行预算管理办法的利弊自1987年开始,医院试行了“全额管理、定项浮动补助、结余留用”的办法。除专项补助仍由主管部门分配外,将国家补助总额即包基本工资,分解为四部分进行计算补助,即床位补助占40%、工资补助占30%、工作量补助占25%(每门诊人次补贴0.20元,每床日补贴0.60元),年终考核质量奖励占5%。医院在国家补助下,自行组织收支,保证正常维修和设备购置的前提下(省级医院一般修购费为业务收入的9%),年终增收节支结余相应建立三项基金,即60%发展事业基金;25%职工奖励基金;15%为集体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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