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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规定效期药品的管理
引用本文:孙建义.对未规定效期药品的管理[J].兰州医学院学报,2001,27(1):63-63.
作者姓名:孙建义
作者单位:甘肃省临洮县药品监督检验所,730500
摘    要:我国生产的药品除部分抗生素、生物制品外 ,有部分药品未标明有效期 (或失效期 ) ,这给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随着新药、新品种的不断出现和应用 ,加强对未标明有效期或使用期的药品监督管理显得十分迫切。1 现状国家虽对大部分药品规定了有效期 ,但部分药品尚未规定使用期限 ,因而一些基层医药公司、医院、保健、防疫等单位和一些人产生了模糊概念 ,认为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无论贮存多久也是有效的 ,以致不同程度地存在未规定使用期限药品长贮压库情况。这些库存 (本文系按药品生产批号即生产出厂日期起算。下同 ) 5年…

关 键 词:未规定效期药品  药品管理  药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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