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事由在第三人侵权场合的应用——以行为人为免责对象探讨 |
| |
引用本文: | 任高卿.免责事由在第三人侵权场合的应用——以行为人为免责对象探讨[J].法律与生活,2011(24):61-61. |
| |
作者姓名: | 任高卿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免责是指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免除或减轻,权且称之为狭义免责。本文探讨的问题是:不考虑被侵权人自身因素,假定侵权加害结果实质是由第三人过错造成,但从外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打击"所致或行为人承担特殊法定责任。在此情形下,行为人能否以是第三人过错的免责事由向被侵权人提出抗辩,从而要求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
关 键 词: | 免责事由 第三人侵权 行为人 侵权民事责任 第三人过错 应用 被侵权人 自身因素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