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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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春慈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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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惠州学院,政法系,广东,惠,州,51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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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惠州学院校立项目:惠州市非政府组织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C208.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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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惠东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织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进行农产品加工、服务于农村社区事务等方面。通过对实地调研数据资料的分析可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的发挥受到农民合作意识、政府帮助和支持、自身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是提高农民合作意识;二是加强政府帮助和支持;三是提升自身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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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惠东县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功能作用 |
收稿时间: | 2010-02-03 |
修稿时间: | 2010-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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