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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引用本文:浦德琪,凌曙群.完善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19(1):9-9.
作者姓名:浦德琪  凌曙群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吴江,215200
摘    要:我市自1991年实施农村大额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1996年,市、镇两级财政开始资助农村合作医疗,1997年又以市委1号文件形式,下达农村合作医疗文件。2003年成立了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在举办形式上,从单纯大病统筹发展为大病统筹、家庭医疗账户、特困人群医疗救助三结合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04年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标准提高至100元/人年,市、

关 键 词:农村  合作医疗  保险制度
文章编号:1001-568X(2005)01-0009-01
修稿时间:2004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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