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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海产品2010年起将实行“合法性”认证
摘    要:2008年10月13日,欧盟总部向中国驻欧盟使团通报了欧洲理事会于9月29日正式通过的打击非法捕鱼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海洋捕捞产品实行“合法性”认证,同时,欧盟也将为其船队合法捕捞的海产品出具“合法捕捞证书”。根据这一法律,从2010年开始,将海洋捕捞产品出口到欧盟27国市场的国家,必须为其产品出具合法捕捞的证书。没有出口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捕捞证书的产品,欧盟将视其为非法产品并拒绝进口。欧盟每年进口150亿欧元的水产品。据欧盟估计,其进口水产晶中包括11亿欧元的其他国家非法捕捞产品。欧盟是中国重要的水产品出口市场,2007年中国对欧盟出口水产晶47万吨,出口值15.7亿美元,占水产品出口总值的16%。在出口欧盟的水产品中,海洋捕捞产品占一半以上。欧盟的这项法律,对海洋捕捞产品的正常贸易将产生影响。农业部渔业局正在讦估这项法律在程序上对我国近海、远洋捕捞和来料加工产品出口欧盟市场的影响,并将择机与欧盟进行协商,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小。欧盟废除部分蔬果因外观欠佳禁售规定过于弯曲的黄瓜、分叉的胡萝卜,众多“长相”欠佳的蔬菜和水果因为其貌不扬而一直被欧盟禁止销售。但根据欧盟成员...

关 键 词:合法性  海洋捕捞  海产品  产品出口  认证  欧盟成员国  进口商  胡萝卜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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