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试析《资本论》理论起点的商品性质
作者姓名:陈乃圣
摘    要:读了高凤歧同志《论(资本论)中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一文(见《河北学刊》1983年第一期),颇受启发,但对文中提出“做为《资本论》起点的商品,只能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的见解,不能苟同。由于弄清楚作为《资本论》理论起点的商品性质这个问题,不但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而且直接关系到对《资本论》理论体系的理解。因此,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高凤歧和其他同志讨论,请教。 我认为作为《资本论》理论起点的商品(即第一卷第一篇所研究的商品),其性质不能是资本主义的商品,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得到说明: 第一,资本主义商品是具有特殊经济规定性的商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多次指出资本主义商品是按资本主义方式生产的商品,是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是资本的产品。这种商品,《资本论》简称之为商品资本或“商品产品”,用符号 W’表示。作为资本主义商品,从逻辑上或历史上讲,只能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马克思说:“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资本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