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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作者姓名:陈金钊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我国法理学近20年的研究在许多问题上都取得较大进展,但在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上却基本上没有变化。从能反映这一问题的教材中可以看到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认为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和最一般规律的法学学科。这种表述历经20年没有变化,但法理学的研究却得到很大发展,教材内容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意味着什么呢?这究竟是我们的前辈同仁拥有超常的概括能力,还是后来的研究者没有注意到对这一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呢?综观西方法理学的历史发展,我们看到的是学派林立,观点纷呈,一片繁荣景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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