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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之比较
引用本文:刘根,肖巍.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之比较[J].井冈山学院学报,2002(Z1).
作者姓名:刘根  肖巍
作者单位:井冈山师范学院政法系,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庭 江西 吉安 343009
摘    要: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二种犯罪。尽管刑法条文规定明确,但实务中有时却难以区分。就两罪相同之处而言,理论界和司法界争议不大,一般认为两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均为直接故意,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犯罪客体也基本相同。就两罪区别之处而言,一般认为两罪区别在于犯罪客观方面,然而客观方面具体有哪些区别呢?理论界和司法界分歧较大,理解认识不一。通过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笔者以为,两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犯罪手段不同,获取财物时间不同、获取财物之方式不同、获财数额要求不同等四个方面,突破了已有的刑法理论区分标准,从而比较容易把握和应用。

关 键 词:刑法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犯罪构成要件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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