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通与想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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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卞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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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火烧3千,处罚6万”。这既想不通也想不到。想不通的是上海水器厂这把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才只有3千元,按时下的物价算不上重大损失,但处罚却有6万元。不仅受罚者本人想不通,有许多旁观者也想不通。认为处罚过重。想不到的是消防部门竞会如此“小题大作”,对这起本属一般性的火灾作出超常严厉的经济处罚。想不到的已成为现实,想不通总得要想通。谈起对发生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这个问题时,并不能说对这起火灾的处罚就是太重了,而是过去我们对一些火灾的处罚往往是太轻了。发生火灾后,上至市、区、局领导,下至第一线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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