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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的条件
作者姓名:白曙光  李寅生  李铁成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长春,130061
摘    要: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卫生事务职能的卫生机构,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在职权范围内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 1 卫生行政处罚的特点 1.1 卫生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卫生事务职能的卫生机构。 1.2 卫生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 卫生行政处罚的条件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

关 键 词:卫生行政处罚 公共卫生 卫生法律 执法行为
修稿时间:200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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