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区采伐剩余物利用的几点意见——初论林纸结合在我厂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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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皓,龚乃利.对林区采伐剩余物利用的几点意见——初论林纸结合在我厂的实施[J].西南造纸,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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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皓 龚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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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乐山造纸厂,乐山造纸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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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木材是林业的重要产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量日趋增大。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缺林少材的国家,森林覆盖率只有12%,人均森林面积0.13公顷,人均木材蓄积量约10m~3,而世界平均数字依次为22%,1公顷和83m~3,林业发达国家如瑞典、芬兰等国的森林覆盖率在60%以上,人均4公顷,木材人均蓄积量400m~3以上。从我省现存的几大林区来看,木材生产基地又是重要的水源函养林地,历年来,由于没有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重采轻造,使木材采伐量大大超过林木生长量,有的森工企业通过“杀鸡取卵”的办法变成了盈利企业,这种假象又长期掩盖着森林资源危机和森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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