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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桃体鳞状细胞癌的治疗选择
引用本文:吴雪溪,唐平章,祁永发,徐震纲.扁桃体鳞状细胞癌的治疗选择[J].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2003,38(5):379-382.
作者姓名:吴雪溪  唐平章  祁永发  徐震纲
作者单位: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头颈外科,北京100021
摘    要:目的 回顾性分析扁桃体鳞状细胞癌(简称鳞癌)治疗的临床资料,为研究扁桃体鳞癌治疗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方法 1984~2000年共治疗108例扁桃体鳞癌患者,其中男性82例,女性26例,发病年龄19~70岁。治疗分为根治性放射治疗(简称放疗83例)与术前放射加手术(25例)两组。根治性放疗组中,再分单纯放疗(55例)和放疗加外科挽救(28例)两组。低分化鳞癌及Ⅰ-Ⅱ期扁桃体鳞癌主要选择单纯放疗,中、高分化鳞癌及Ⅲ-Ⅳ期扁桃体鳞癌主要选择放疗加外科挽救或术前放射加手术。5年随访率83.2%(79/95)。采用寿命表法统计5年生存率。结果 根治性放疗(包括单纯放疗和放疗加外科挽救)的5年生存率为59.3%,术前放射加手术的5年生存率为55.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0.7056)。22例Ⅰ-Ⅱ期患者5年生存率为84.2%,86例Ⅲ-Ⅳ期患者5年生存率为51.7%,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值=0.0057)。低分化鳞癌42例,中分化鳞癌45例,高分化鳞癌19例,5年生存率分别为59.8%、48.8%和78.3%,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值=O.2288)。结论 Ⅰ-Ⅱ期和低分化扁桃体鳞癌应选择单纯放疗,Ⅲ-Ⅳ期和中、高分化的扁桃体鳞癌应选择放疗加以外科挽救或计划性术前放射加手术。

关 键 词:扁桃体鳞状细胞癌  治疗  扁桃体肿瘤  外科手术  放射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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