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校法学选修课教学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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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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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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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选修课的定位在于,在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结合教学要求和学生兴趣,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艺术院校的法学选修课教学应顺应高等教育规律,从公共基础课教学逐步转变为人文素质课教学,结合艺术院校专业特点,开设相关性强的法学课程,并根据艺术生的文化基础、思维方式及学习能力开展分层次、分阶段的互动式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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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艺术院校 法学选修课教学 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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