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体育权利保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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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文普,秦小平,胡庆山.新时期我国弱势群体体育权利保障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3):22-2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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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文普 秦小平 胡庆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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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沙学院体育部;三峡大学体育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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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体育强国目标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1BTY01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阶段性成果“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改革促进湖南省“健康老龄化”实现的研究”(项目编号:XJK013CTW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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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对弱势群体体育权利进行分析和研究。认为现阶段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利还属于"书本上的法"和"应有权利",只有将弱势群体体育权利这种"书本上的法""应有权利"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和"实有权利"才有真正的现实意义。对弱势群体体育权利的真正保障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全民健身计划的全面实施以及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弱势群体自身素质、社会排斥以及公共体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社会监管与保障不利是现阶段弱势群体体育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而要真正实现对我国弱势群体体育权利的保障,培育公民社会,建立弱势群体体育组织、建立弱势群体体育权利支持与服务系统、"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弱势群体素质、加强对弱势群体体育权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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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 体育权利 和谐社会 全民健身 社会保障 社会排斥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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