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中微粒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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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辛亚林,李勇,齐亚南,吴英芙,高大明.输液中微粒污染[J].牡丹江医学院学报,1993(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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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亚林 李勇 齐亚南 吴英芙 高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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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第209医院药械科
(辛亚林,李勇),牡市石油机械厂卫生所
(齐亚南),大庆市卫生局职工中专
(吴英芙),大庆市卫生局职工中专(高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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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输液中不溶性微粒进入人体静脉,随血液到达身体各部位,从而对人体产生潜在的危害性。据文献报道,50μm以下的微粒能使人体产生肺部肉芽肿,注射部位发生局部组织反应及热原样反应。中国药典1990版规定的不溶性微粒的标准为:≥10μm的不得超过20粒/ml;≥25μm的不得超过2粒/ml。英国药典(1980年版)明确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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