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昭通地区食用酒精质量调查报告
作者姓名:熊祥玲
作者单位:云南省昭通地区卫生防疫站 657000
摘    要:以前国家对食用酒精标准无明确的规定,管理上按国家对蒸溜酒及配制酒的卫生标准进行。1986年3月20日卫生部、轻工业部、商业部、农牧渔业部联合对陕西省卫生厅《关于酒类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答复》中首先提出了食用酒精可暂时按国家标准GB394—81二级以上酒精指标衡量。1987年国家标准计量局对GB 394—81《酒精》国家标准作了如下补充:“1,二级以上(含二级)酒精方可作食用酒精。2,凡用作配制酒的二级以上酒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食品卫生杂志》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食品卫生杂志》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