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行政裁判和行政决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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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裁判和行政决定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享有行政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履行行政机关行政处理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行为.一般认为,行政裁判或行政决定的执行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义务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在此同时行政裁判或行政决定必须是发生了法律效力.行政裁判和行政决定的执行意义在于,维护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尊严,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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