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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2003年8月22日颁布)
摘    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提高全省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应遵循的原则是 :政府组织引导 ,农民自愿参加 ,多方筹集资金 ,以收定支 ,保障适度。第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县 (市、区 )为单位进行统筹。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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