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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之修改
作者姓名:曹新明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资助项目(10JJD820014)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明确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即"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然而,对于究竟什么是时事新闻,不仅著作权理论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而且在著作权实践中也难以找到准确答案,由此导致人们对时事新闻的理解存在诸多争议。

关 键 词:著作权法  时事新闻  著作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独创性  新闻报道  事实  新闻媒体  建议方案  伯尔尼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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