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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功能区分级管理制度建设探讨
引用本文:穆宏强,汪洁.长江流域水功能区分级管理制度建设探讨[J].人民长江,2008,39(23):38-39.
作者姓名:穆宏强  汪洁
作者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湖北,武汉,430010
摘    要:水功能区管理是水利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行水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我国《水法》的规定,我国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于水功能区的管理也是如此。因此,如何在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基本框架下,对流域水功能区进行分级管理,既能实现对流域的统一管理,又能够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建立适合长江流域特点、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功能管理体制,是流域水资源保护的重要课题。通过对长江流域水功能区分级管理制度建设进行探讨,提出具体制度建设中实现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关 键 词:水功能区    分级管理    制度建设    长江流域

Discussion on level-by-level administration system of water function area in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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