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卫生资源配置及社会保障水平方面的差距却在逐步拉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解决好农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不仅是尊重农民生存权的问题,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参保农民群众带来了很大的实惠,但同时作为一种新的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难免有其不足之处。本文在总结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对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有所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