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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精神损害赔偿被明确,开创现行法律先河
案例:1998年7月8日上午,当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钱缘离开屈臣氏公司四川北路店时,店门口警报器鸣响,于是钱缘被店内女保安脱裤检查.店方未检查出钱缘身上带有磁信号的商品,方允许钱缘离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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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暴亡,女友无法获得补偿【案例】文湘是在2007年与同厂打工的男友郭强相识并恋爱的。一年后.由于工作繁忙。双方决定先同居。把领取结婚证的事放放再说。可时间一长.又觉得只要彼此相爱.要不要那张结婚证已是无所谓了。2010年6月.郭强因交通事故死亡。郭强父母因而获得了36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文湘因要求分得死亡赔偿金未果而提起了诉讼。可法院的判决却没有分给她这个与郭强共同生活了4年、并为郭强生育了一个儿子的“妻子”分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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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2009年6月,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我在为公司送货款中不幸因车祸受伤,不仅花费了3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8级伤残。可直到近日我请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时,才知道公司早在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便已经被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又说怎样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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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青年农民赵海1994年承包村上2亩土地种果树,双方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种果树,承包期20年。签约后,赵海在承包地里栽植了苹果树,后因苹果市场行情不好而除树改种西瓜,承包费按期缴纳。对此,村委未提不同意见。2000年春,村委拟依国家文件进行土地调整,延长承包期30年,并经大多数村民同意出台了《土地调整方案》,同时言明调整之前维持土地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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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父亲死亡后,史进在给其帮忙抬棺材时突然死亡,双方为此引发一场官司。最近,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史进的家属获得6万元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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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价值4000元的高档手机1部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1周以后,丙来乙家时见到该手机十分喜欢,遂提出借用几天的要求,在遭乙拒绝后丙趁其不注意拿走了手机.乙虽多次催促,丙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其间丙由于误操作致使手机丧失部分功能,经维修虽能正常使用但外观和价值严重受损.后来丙偶然获知该手机并非乙所有,遂向乙提出同意归还手机但只愿意按照手机实际受损2000元的1/4支付赔偿金.此后甲发现手机在乙手中,要求乙归还手机并赔偿因其使用对手机造成的磨损,因乙只同意归还手机遂起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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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家乡镇企业的员工。2011年底,我出差途中遭受车祸,导致我丧失劳动能力。受伤后,公司为我申报了工伤并得到了社保部门的认定。由于肇事车主只赔偿了20万元,不足以弥补我的损失,我遂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而公司认为,我已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无权再要求工伤赔偿。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