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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通常包括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设施,依据法规规定,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属于民用核设施范畴,因此,民用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应按照《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申领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等。我国现有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数量多,现状和特点不尽相同。当前,部分民用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存在范畴划分不明确、管理模式不统一等问题。结合我国民用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实际情况,简要梳理和探讨其许可管理方式。建议:独立场址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应统一纳入民用核设施管理范畴并申领民用核设施安全许可证;民用核设施配套建设的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应依据主体设施的差异实施分类许可管理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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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IAEA 440号技术报告,包括核设施烟囱的类型、烟囱及其辐助系统的退役,退役过程中废物的管理,以及一些烟囱退役的实例,以期对我国的退役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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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促进各国核交流,国际原子能机构制订了一系列公约。这些公约包含核安全、核安保、核责任、合作与援助等各个方面。本文介绍了各类公约的目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公约,并认真履约,向世界展示了我国负责任的核大国的地位。为了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促进各国核交流,国际原子能机构制订了一系列公约。这些公约包含核安全、核安保、核责任、合作与援助等各个方面。本文介绍了各类公约的目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公约,并认真履约,向世界展示了我国负责任的核大国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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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于2007年6月11~15日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召开"公众辐照安全控制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地区培训班(RAS9048-00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