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必须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犯罪故意包含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个部分,本文仅就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尤其是关于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及其程度与犯罪故意的关系问题,谈谈我们的一些看法。关于犯罪故意认识因素的内容,法学界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观点。然而故意犯罪的问题,刑法第11条已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有人认为,它包含对结果事实的认识与对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两个方面,即现象特征与实质特征两个方面。现象特征是结果事实的本身,实质特征是结果事实的属性。而有人认为认识因素。既不是对犯罪事实情况的认识(明知),也不是对行为的违法性的认识,而是对危害社会结果的认识,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 相似文献
2.
3.
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检察委员会决策机制仍存在决策主体组织结构行政化、决策程序形式化、决策效益弱化、决策执行虚化等问题.立足我国实际,在不损及检察制度的基础和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检察权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从优化检察委员会组成结构、完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程序、优化检察委员会职能、明确检委会办公室运行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决策机制. 相似文献
4.
<正> 一、经济刑法的概念(一)学说见解综合刑法学者研究经济刑法的不同见解与各国经济刑事规范的现况,经济刑法的概念有三种表达方式: 相似文献
5.
国家刑罚权与检察职能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检察制度是随着国家将刑罚权分解并由不同国家机关承担侦查、起诉与审判职能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法治思想的产物。刑事法治的要旨在于对国家刑罚权进行限制以保障公民个体的权利。我国法治实践表明,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应从侧重刑罚的保护功能(惩治犯罪)向刑罚保护功能和保障功能(保障人权)并举,维护国家刑罚权良性运行的轨道转变,这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对检察权运行的本质要求,也是"法律监督"属性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本质含义和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6.
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历经7年的试行后得到了全面推行。然而,改革并非一劳永逸,制度的规范性文件、选任主体、监督程序以及监督效力等制约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的深层次因素仍然存在。在借鉴试点实践的经验和域外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确立独立的选任主体、形成正当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的程序性效力是值得我们期待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7.
随着刑事和解实践的逐步深化,诸多制约刑事和解发展的瓶颈问题也不断凸显,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构建一个有旺盛生命力、程序规范并有湖南特色的刑事和解实践模式,需要在指导思想上重新认识刑事和解制度的政策和法治结构功能、建立科学配套的刑事和解办案质量考核考评机制、科学合理设计刑事和解办案程序、引入第三方参与的民主司法机制、提升和解公信力等四个方面探索深化。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