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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益补偿是保障农用水权转让分配的重要手段。为此,在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了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农民收入模型,并将该模型用于对2015~2030年的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农民收入进行计算。主要研究结果为:① 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能使农民收入得到不断增加,而且以增加的农民直接收入为主;其中,源流增加的农民收入高于干流的。但是,农民直接收入占比降低,农民间接收入的占比得以增长。② 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农民直接收入主要由节省水费构成,农民的间接收入则主要由节水增产收入构成;但是,节省水费和节水经济补偿的农民直接收入的占比增长了,节水增产的农民间接收入占比降低了,节省种植成本的农民间接收入占比增加了,这也成为了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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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河流域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需求计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塔里木河流域绿洲生态环境恢复的生态用水保障问题主要源于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界定模糊与缺少计量和分配。为此,从理论上对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进行了内涵界定,确定了其计量的依据与内容以及计量方法与模型,并计算了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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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塔里木河流域,基于已建立的农业增加值变化的水资源利用经济效应模型,分析了塔河流域农业用水量、用水结构和用水经济效率及其结构对农业增加值的经济效应,主要结论表明:农业用水结构和经济效率是塔河流域农业增加值提高的主要影响因素;经济作物用水效率和用水结构又是其中的关键要素;而且.对农业增加值提高的效应存在由用水结构向用水经济效率的转变.最终,未来塔河流域农业用水结构和经济效率结构的优化,尤其是农业用水经济效率结构的优化是决定流域农业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但应避免带动流域水土开发,保证粮食生产和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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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水资源费的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将水资源费分为:绝对水租、级差水租、水资源稀缺价值、水资源选择价值和超定额用水的水资源费价值,对未来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分析,构建了塔里木河流域未来农业水价进一步调整中水资源费的计价模型,这些研究将成为未来塔里木河流域农业水价调整的理论基础和农业水资源经济配置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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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区域水资源的特点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参照全国水资源供需分析中的指标体系,结合干旱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特点,选取人均水资源可利用量、水资源利用率、耕地灌溉率、供水模数、需水模数、生活用水定额和生态用水率作为评价指标,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新疆各区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新疆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已达一定规模,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应加快建设社会化的水资源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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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态用水价值作为环境水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计价依据,基于不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塔河流域环境水价的计价内容和方法,构建环境水价的计价模型和纳入农业水价中的环境水价调整模型。利用塔河流域的相关数据资料,基于上述模型,确定在维护生态环境用水目标下塔河流域环境水价为0.083 0元/m3;在恢复重建生态环境用水目标下环境水价为2.828 0元/m3;纳入农业水价的环境水价为0.026 1元/m3。提出了农业水价调整的农户承受力与水价补偿的问题及相关水权制度建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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