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1篇
  国内免费   2篇
环境安全   6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2篇
  201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采用脱硫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原位交联使海藻酸钠形成水凝胶,再将该水凝胶在800℃的条件下制备为海藻酸钠基多孔碳气凝胶,利用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SEM)、比表面积分析仪、X射线衍射(XRD)和傅里叶红外光谱(FTIR)对该气凝胶进行了表征分析,并考察了该气凝胶对溶液中四环素的吸附行为。结果表明,该碳气凝胶具有丰富的孔隙结构,比表面积可以达到52.37 m2/g。随着溶液初始pH值的增大,碳气凝胶对四环素的吸附量逐渐降低。碳气凝胶对四环素的吸附行为更符合准二级动力学方程(R2=0.825 7),最大吸附量可以达到112 mg/g,等温吸附过程对Freundlich等温吸附模型比对Langmuir等温吸附模型拟合度更高,说明利用处理脱硫废水的凝胶废弃物制备的海藻酸钠基多孔碳气凝胶在去除水环境中的抗生素方面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实现了脱硫废水凝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相似文献   
2.
燃煤电厂是煤炭消耗的主力军,煤炭在燃烧过程中,大量痕量元素随烟气排出.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燃煤电厂的痕量元素排放受到广泛关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WFGD)系统不仅能高效吸收烟气中的SO2,同时影响痕量元素的迁移分布.本研究对安徽省3个超低排放燃煤电厂的WFGD系统中进/出口烟尘、石灰石、工业水、污泥、石膏和脱硫废水等环境样品进行了采集,研究了Cr、As、Cd、Pb和Hg等痕量元素的迁移分布特征.结果表明:(1)WFGD系统对烟尘中痕量元素的去除率在95%以上,脱硫污泥中Cr、As和Hg浓度分别为29.9~52.2、12.5~36.7和2.2~6.5 mg/kg,约为石膏中Cr、As和Hg浓度的7~9倍.(2)元素质量平衡分析表明,痕量元素主要来源于烟气和石灰石,主要输出为污泥和石膏,废水中仅富集少量Cd.研究显示,脱硫石膏和污泥的处置及再利用过程中需着重关注痕量元素的环境影响.  相似文献   
3.
大气颗粒物的组分、来源和时空变化特征等方面已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对占大气颗粒物25%的生物气溶胶中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群落的研究较少.本文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和离子色谱仪(IC)分别测定了大气颗粒物中痕量元素和水溶性离子的含量,并结合高通量测序和荧光定量PCR分析了合肥市7~9月大气颗粒物PM1.0...  相似文献   
4.
选取中国市场上纯电动、油电混合、燃油和天然气动力四种类型的小型乘用车典型车型,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对比能源效率与环境影响的差异。从一次能源消耗看,四种动力乘用车单位公里动力能耗均值分别为1.74MJ、2.19MJ、2.28MJ、2.94MJ。即在行驶同样的里程下,纯电动、混合动力车比传统燃油车平均一次能源分别节省19.7%、4.4%。从动力能耗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看,燃油汽车的酸化潜值和全球变暖潜值都高于其他动力车型,而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的推广有助于降低汽车行驶过程中SO_2、NO_X、CO等污染物的排放。敏感性分析结果显示,煤电占比、供电煤耗的降低与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率的提升都有助于纯电动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减排。  相似文献   
5.
6.
超低排放改造后燃煤电厂细颗粒物排放特征   总被引:5,自引:5,他引:0  
超低排放改造后,燃煤电厂细颗粒物排放特征发生了变化,为定量评估颗粒物中各组分的排放特征及环保设备对细颗粒物的影响选取了3台超低排放机组为研究对象利用DGI分级撞击采样器对湿法烟气脱硫装置(WFGD)、湿式静电除尘器(WESP)进、出口颗粒物取样并用多种指标分析研究.结果表明,3台机组出口处排放的PM1、PM2.5和PM10质量浓度范围分别为0.25~0.38、0.31~0.42和0.42~0.57 mg·m-3两种改造工艺下排放的PM10质量浓度相当,但是颗粒物粒径分布和成分组成存在差异相比FP1和FP2机组,FP3机组PM2.5/PM10比值最高,可能原因是FP3机组安装了WESP,对粒径2.5μm以上的颗粒有更好地脱除效果.FP2和FP3机组排放的PM2.5中水溶性离子总浓度分别为0.20 mg·m-3和0.06 mg·m-3,FP2机组排放水溶性离子以Ca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